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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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国有资产处置询价函

发布日期:2018-03-14    点击次数: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甲方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工业废物(液) HW49实验室废物约1 ,不得随意排放、弃置或者转移,需依法集中处理。具体事项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

实验室废弃物,HW49实验室废物约1吨,主要成分为酸、碱、S化物。

二、投标要求:

(1)投标单位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合法证件,具备工业固体废物的收集、运输、贮存、综合利用和处置能力。
(2)负责运营的设施正常运行一年以上,未发生过重大责任事故。残余物严格按国家规定进行安全处置,设施运营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废水、废气和噪声排放标准;
(3)具有设施完备的固定化验室(实验室)的化验设备和检测能力。

4)乙方到甲方收取工业废液,保证不影响甲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5)若委托乙方收运,乙方车辆以及驾驶员应当在甲方厂区内文明作业,并遵守甲方的相关环境以及安全管理规定。

三、工业废物(液)种类、数量以及收费凭证及转接责任

1、甲、乙双方交接工业废物(液)时,必须认真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各项内容,作为合同双方核对工业废物(液)种类、数量以及收费的凭证。

2、若发生意外或者事故,甲方交乙方签收之前,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交乙方签收之后,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合同期限

本次合同中标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执行,期限为一年。

五、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321日上午0930前将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送至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招投标中心(群贤中路2799号),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处置底价:

开标时现场公布。

七、评标:

所有递交投标报价表的投标人均须准时出席开标会议,未出席者视同放弃。招标评标小组在投标竞价地点拆开各投标人的《实验室废弃物处置投标报价表》,在首次报价后,进行第二次询价,报价最低的为中标单位。

八、履约保证金约定:

中标单位需在中标后2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1000元,户名: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账号: 33001653535050011217,开户行:建行绍兴分行营业部,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完结无问题之后退还。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招投标与采购中心(群贤中路2799号)

报名联系人:严老师 电话:0575-85396263

技术联系人:许老师 电话:85348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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